中新社广州11月8日电 (奚婉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公开审理一宗以韩四毛为首的涉黑团伙案,该案4名被告被指控犯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团伙被指控曾称霸当地花卉市场。
2011年12月19日,现年67岁的主犯韩四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州荔湾区法院判刑,当时法院认定以韩四毛为首的组织并非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抗诉。
检方抗诉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组织性、经济敛财性、暴力性和地域行业称霸性四大特征。本案中,主犯韩四毛在2007年至2010年间,纠集其他3名被告人及同伙十余人,在广州荔湾区岭南花卉市场内,与31个河南籍商户成立联合组织。该组织在市场内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及寻衅滋事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垄断花卉市场的经营,称霸一方,社会影响恶劣。
检方还称,该组织有内部纪律和明确分工,即韩四毛任总负责人,另设出纳、会计、生产组组长、购货组组长等职。组织成员一直垄断和控制岭南花卉市场名贵银柳的货源和价格,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该组织还恐吓及暴力威胁岭南花卉市场的其他经营者,并涉嫌暴力打击竞争对手。如限制被害人李某显在岭南花卉市场出售银柳,强行将李某显从四川成都购回的一批银柳拉到仓库进行加工出售获利,并共同出资以进货价强迫李某显将该批银柳出售给该组织。
当日庭审中,4名被告均否认自身行为涉黑。法院称,该案将择期宣判。(完)
(原标题:广州开审一涉黑团伙案 曾称霸花卉市场)